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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安指办发文部署2022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2- 12- 05 09: 41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今冬明春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支队《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消〔2022〕133号)文件要求,12月2日,南江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消指办〔2022〕10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和要求等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并强调要通过开展深化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强化文博古建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等具体行动来实施消防安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县消安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要强化指挥调度,定期会商研究,组织约谈提醒,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消防救援大队要做好形势分析、报告函告、预警提示等工作,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二是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整治合力,统筹抓好排查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情节较严重的要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对涉嫌犯罪的,要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三是要督导考核,严肃问责。县消安指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2022年消防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工作“走过场”,导致所在地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